(一)土地性質的不同

  台灣的土地所有權是私有化的,可以繼承、可以買賣羅東民宿、可以租賃,對於土地所有者而言,在自己的土地上開發建設,無論何時都是自己的財產,所以在投資的過程中,無需考慮過多的政策因素,因為即使是政府要征用土地也是要買的,土地的私有化也就表明了固定資產投入的長期持有化,這樣就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大膽做自己的事。

  大陸的土地的所有權是國有的,作為投資人只有幾十年的宜蘭親子民宿使用權而已,在打造的前期要考慮的政策因素較多,因為一旦涉及到國家對土地征用,那資金的投入就會成為一個虧本的買賣,再好的投入最終也會歸為國有,這就要求投資人或當地百姓在開發建設過程中,就要把成本進行固定期內的均攤,這也就給開發者帶來了較大的經營壓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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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二)農民素質差異較大

  台灣民宿至1980年代開始到現在也有三十多年的發展曆史,台灣整體的人民素質較高,加之三十多年的發展,台灣民宿的發展已經趨於成熟,而大陸地區民宿屬於剛剛發展初期,更多目的是為了幫助農民的脫貧致富,經營者整體文化水平較低,趨利性明顯,服務意識缺失,這也就出現了中國民宿發展的野蠻生長期,但隨之而來的也就是市場的篩選期,這個過程是痛苦的,但是對於一個行業而言卻是一個質的升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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