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旅遊產業的發展,“民宿”如雨後春筍般發展起來,淳樸的民俗民風和壯美的山水風光,吸引了眾多遊客。“吃在農村,住在農村,玩在農村,樂在農村”,已成為時下許多人的追求。同時,“民宿”也帶動了農牧區經濟的發展,為農牧民增收提供了新的途徑。“民宿”逐漸升溫,既樂了遊客,又樂了農牧民,可謂一舉多得。

  然而,我們也應該看到,“民宿”數量的急劇增加,依然難掩其發展中的諸多問題。比如,有的硬件不完善,衛生狀況不盡如人意;不少“民宿”千人一面,甚至呈現出程式化的苗頭,失去了原汁原味的鄉土氣息;有的管理不到位,服務意識不強,等等。筆者認為,“民宿”不應只停留在吃和住上,而應該挖掘更深層次的文化內涵,打好特色牌。

  “民宿”,顧名思義,應以“農”字為根,“樂”字為本,挖掘田園樂趣、民俗樂趣以及農村生產和生活樂趣,融入一些鄉情活動,比如采摘、釣魚、種菜、野餐等,遊客通過自己動手,親身品味勞動成果,親身感受勞動樂趣;充分挖掘文化內涵,做出特色,讓“民宿”保持旺盛生命力。

  打好特色牌,也離不開政府的參與和支持。作為政府來說,應該當好“服務員”,對農牧民經營“民宿”給予證照辦理、稅收優惠等方面的支持;當好“推銷員”,把“民宿”列入景點、景區、旅遊線路推薦名錄,統一包裝營銷。

  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,我們的“民宿”起步相對較晚,水平也相對較低。加快升級換代,走特色化、專業化、產業化之路,筆者相信,“民宿”一定能成為旅遊產業中一條清新亮麗的風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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